产后注意事项宣教
发布时间:
2024-06-28
产后注意事项
1.产后24小时内体温可略升高
2.产后宫缩痛,一般于产后1-2出现,持续2-3日自然消失,多见于经产3.后恶露的颜色及内容物随时间而变化,一般持续4-6周
3.(血性恶露一股持续3-4日浆液恶露持续10天左右,白色恶露持续3周干净)
4.产后1周内皮肤排泄功能旺盛,排出大量汗液,以夜间睡眠和初醒时更明显,叫褥汗。不属病态。
5.产后2小时是产后严重并发症高发时期,应留在产房内严密观察;如产后出血、子痫、产后心力衰竭等:
6.如(平产)产后1小时可让产妇进流食或清淡半流食,以富有营养、足够热量和水分为主;若哺乳,应多进食蛋白质、热量丰富的食物,并适当补充维生素各铁剂,推荐补充铁剂3个月:剖宫产可产后6小时进流质饮食,具体情况按医嘱执行。产后因卧床休息,食物缺乏纤维素,加之肠蠕动减弱,产褥早期腹肌、盆底肌张力降低,容易发生便秘,嘱产妇多吃蔬菜及早日下床活动;
7.产后4小时内应让产妇排尿,若排尿困难,可选用热水熏洗外阴,用温开水冲洗尿道外口周围诱导排尿,如热敷下腹部,按摩膀胱,刺激膀胱肌收缩等;仍未解小便及时告知医师,行相应处理
8.推荐母乳喂养,按需哺乳;母婴同室,做到早接触、早吸吮;如乳胀,哺乳前湿热敷3-5分钟,并按摩、频繁哺乳、排空乳房,必要时需催乳师指导。
9.产后注意房间空气流通,预防产褥中暑;
10.产后情绪不稳定,尤其在产后3-10日,可表现为轻度抑郁,应帮助产妇减轻身体不适,并给予精神关怀、鼓励、安慰,使其恢复自信;
11注意避孕,以工具避孕为宜,不哺乳者可选用药物避孕;平产可产后42天上环,剖官产后半年上环
12后访视:产妇出院后3日、产后14日、产后28日由社区进行访视 若有异常应随诊,产后42天返院行产后检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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